张建党法律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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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提出离婚能否要求分割尚未继承的房产
发布时间: 2023-06-04 12:31:22

【案情简介】宋女士岳某因相亲认识于2011年结婚,婚后常因生活琐事争吵,2014年宋女士以与丈夫感情不好为由搬回娘家居住,并打算与岳某离婚。岳某父亲2014年3月去世未留遗嘱,岳父名下有一套70平米的房产,岳某兄妹二人未办理分割次房产的相关手续。宋女士不知在离婚时能否提出分割该套房产,遂咨询律师。

【律师意见】本所专业离婚房产纠纷律师张律师接待了宋女士,张律师认为《婚姻法》规定,由继承所得的财产,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,则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本案中岳某夫妻未留遗嘱明确该房产只归岳某本人所有,继承也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该房产的二分之一应为夫妻共同财产,另外二分之一由岳某妹妹继承。

另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,在继承人之间未实际分割,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,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十几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。

故张律师告知宋女士,岳某父亲留下的房产,宋女士可以要求分割,但须该房产实际分割之后再向法院起诉,在房产未实际分割前法院不会支持宋女士的主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