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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卖合同纠纷,欠付货款纠纷案例
发布时间: 2023-06-04 12:32:15

【案情简介】2014年3月至2014年10月,被告徐某分别多次向原告购买涤塔夫服装面料,原告依被告徐某的指示向指定收货单位供货,被告徐某在收到原告货物后仅支付了部分货款,尚欠部分货款未予支付。2016年1月18日,经双方确认,被告为原告出具结欠布料款506000元的欠条。之后,被告徐某偿还了26000元。2016年1月30日,被告向原告出具欠付480000元货款的欠条,并约定于2016年6月前付清。该笔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,被告至今未支付。

【律师意见】原告与被告徐某之间的买卖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买卖合同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依法成立并生效,受到法律保护。理应按照约定来履行付款义务,但其至今仍未结清,显属无理,应支付货款480000元及利息。

【代理结果】法院经审理,判决如下:

被告徐某支付原告货款480000元,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(以480000元本金为基数,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,自2016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),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(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,请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,或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,开户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,账号070667801112010000179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