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建党法律服务

张建党法律服务

柜台侵犯商标权商场赔偿后可追偿
发布时间: 2023-06-04 12:33:52

【案情简介】2015年,某品牌服饰公司员工发现某商场柜台有销售疑似仿冒该品牌的服装,后员工在柜台购买了一套印有该品牌logo及图案的服装,并保留该商场的购物凭证和发票,经鉴定该服装为纺织品。该服饰公司向法院起诉,认为商场存在侵权行为,要求商场停止销售该仿制服饰,赔偿损失。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场对此商标侵权行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,判决商场赔偿该服饰公司各项经济损失8万元。商场在判决生效后支付赔偿款。

后该商场向法院起诉,要求租赁销售该仿制品牌服饰的柜台经销商赔偿8万元损失。

【律师意见】商场委托本诉专业公司侵权纠纷律师张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。张律师认为大型商场是具有专业管理经验的商业企业,应当知道品牌所带来的经济效应,在出租柜台时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发生商标侵权行为,商场没有对柜台经销商销售的商品进行严格审查,存在过错,毕竟只是提供消费场所,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
【代理结果】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一致协议,由经销商补偿商场5万元损失,双方签字盖章。